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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逝者所遗留的房产并不需要强制性办理过户手续。 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潜在影响,我们强烈提议进行相应的过户操作。 当一个人离世之后,他或她在生之时所有的财产如果未能进行相应的过户处理,将对其后继者产生显著的影响。 从长期的角度来看,如果继承获得的房产没有实现产权的有效变更,将会蕴含着极大的法律风险。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风险也会逐步加大。 按照国际通行的法律原则,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基于其登记信息来确定,没有经过登记,便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后继者应该首先完成继承的相关手续,否则他们无法直接进行过户,甚至交易都是不被允许的,只有在完成了继承手续并成功过户后,继承人才能拥有完全的产权,进而可以自由地去进行房屋售卖等后续操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