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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面临拆迁的私人住宅为独立产权屋宇,那么便需明确屋内资产究竟属于单个家庭成员之私人财产亦或是配偶双方共享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若被拆迁的房屋确认为双方共有,那么拆迁补偿款无疑应当作为夫妻双方应当分享的公共财物进行分配;若是单独属于某个个人的财产,那么相应地其拆迁补偿款也将置于这个自由支配之下,无需牵扯到分配的问题。 2、倘若将要拆迁的公租房是从单位或集体持有所有权的地方来的,那就需要深入研究和掌握当地相关的拆迁政策,查看其中是否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实际居住在公房中的人员所提出的意见或者做出的贡献。 在很多城市中,拆迁补偿款通常是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总面积作为基准进行计算的,并不涉及到对实际同住者权益的保护与考量。 在此类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应当由享有公租房承租权的一方独立拥有。 假如这一租赁权益是在婚后获得的,那么补偿金便依法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合理公平的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