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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过户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后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然而,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对于婚后过户的房子,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子,无论过户在一方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此外,如果是婚后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子,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获得的房子,属双方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房子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房子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的房子和接受的赠与房子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只能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子是婚前拆迁婚后拿到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纠纷中,若拆迁所获得的房屋源自于婚前已经存在的私有建筑物,并已由某位伴侣合法拥有,则此种情形下拆迁所获的房屋亦归属于该名业主,而非作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物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