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航局的规定,旅客在随身携带液体、凝胶和喷雾类物品(包括护肤品、洗漱用品等)乘坐飞机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 每件液体物品的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这里的“容器容积”指的是瓶子本身的容量,而不是实际装有的液体量。因此,即使瓶子内只装了一部分液体,只要瓶子的标注容量超过100毫升,就不允许放在随身行李中。

- 所有液体物品应放置在一个透明、可重复封口的塑料袋内,每个旅客限带一个塑料袋,塑料袋的容积不得超过1升(大约是20厘米 x 20厘米大小的袋子)。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制,则必须将这些物品放入托运行李中。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的药品或婴儿食品,在经过安检人员确认后可以适量放宽规定,但最好提前与航空公司沟通确认具体要求。
所以,简单来说,如果你的护肤品单个容器超过了100毫升,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直接带上飞机作为随身行李的,应该选择托运或者换小样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