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携带化妆品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液体化妆品: 每瓶容量不能超过100ml,且所有液体化妆品的总容量不可超过1000ml(即1升)。 必须放在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并接受开瓶检查。 如果液体化妆品的容器容积超过100ml,即使内部液体少于100ml,也不能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固体化妆品:如口红、散粉、眉笔、腮红等,可以随身携带上飞机,没有特定容量限制。 严禁携带的物品: 含有自燃成分的物品,如香水、花露水等。 防晒喷雾等金属压力罐装物品。 有易燃易爆标识的化妆品和护肤品。 酒精含量超过70%的酒精物品。 特殊规定: 从机场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在符合免税店提供的密闭透明塑料袋包装,并同时出具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超过100ml的液体化妆品进入客舱。 如果有不确定是否可以携带的化妆品,最好在出发前查阅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或咨询机场工作人员。 |